2012年6月13日 星期三

歪理連篇

雄辯滔滔,舌粲蓮花的演說,很有教人信服的能耐。在詞藻和激情包裝之內的,正理固然是正理,但是歪理還是歪理。

先來看這段影片:

誰跟你說甚麼也不妨聽聽,但是聽過之後最好是反思一下,到底他們有沒有「道理」。也不需要讀過高深的邏輯,常識已經是很好的工具。

以下輯錄在哲學教授W. Wong 的Facebook,幾個網友的留言評論:


Chris :正確辯證的反面教材。
   
M:我不相信也無法理解自己是罪人,但我肯定他的歧視和無知令他成爲道德上的罪人。

Chris: 「罪係無分大細的,我地都係罪人」,咁白癡都講得出。

H: 基督教就係咁架啦,犯乜罪都足以落地獄永火。信個陣係睇唔出有幾唔合理。

Chris: 講粗口鬧林以諾,同打佢一身是不是一樣大細的罪?

H:講大話一樣係罪,講大話等同同性戀

......講天生既問題在於神要負責,佢都識話癌症唔係道德問題,咁又拎來做例子?自打嘴巴!

W:咁天生樣衰係咪罪?(天生大哂呀!)

Chris:講「天生」,就係無人須負責。你班友話乜都係神的計劃,自己捉蟲嗟。
 

H :癌症要醫,係個hypothetical imperative既問題,多數人唔想早死,咪醫囉!唔想生存既人自然有理由唔醫。同性戀要唔要改變,若同性戀係hypothetical imperative既問題,咪睇當事人既desire想點,唔想變咪由得佢。佢講咁多都係想當同性戀係categorical imperative既問題來對待姐,但論證在哪?
......另外天生殺人狂的類比都有問題啦。隨著人類對腦科學和遺傳認識愈來愈多,的確開始有人(如Sam Harris)覺得人類不應道德上怪責天生殺人狂,沒錯為社會安全我們應關起他們讓他們接受治療,但我們不應說他們道德上有錯。
...... 基督徒咁中意講Libertarian free will defence against problem of evil,但偏偏人類就咁多天生行為造成基督教神學的犯罪既例子,都唔明佢地點接受到Libertarian free will defence。佢地係咪相信神擺明玩弄呢班人等佢地容易d落地獄? 

.......................

網友Cherrie也有評論文章:「別扮你會思辯的例子:林以諾牧師論同性戀


續集,林牧師上商業電台「光明頂」再講明他的立場: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HuY2qN59je4

P.S. 高人Howtindog出手 :修理林以諾....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wgYl-7Uguk&feature=g-all-u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Ne203hBvv4&feature=g-all-u

64 則留言:

  1. 同學、
    條友講乜七?唔明!你邊渡搵D咁有趣嘅人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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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人不在香港,但是網絡無限,我消息都好靈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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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Chris,

    同場加影:

    行公義、好憐憫
    http://www.christianweekly.net/2012/ta2017878.htm

    怒插廢文《行公義、好憐憫》
    http://chandoremi.wordpress.com/2012/06/11/1-409/


    早前有報導某女士被教會中人強姦,該女士指控有教會高層勸她不要報警。孫寶齡牧師寫了以下一文:

    教會必須悔改
    "...教會最熱衷社會裡有關性的議題:八十年代旺角設紅燈區的議題、色情刊物,世紀初的「斷背山」、個別報刊的風月版,以致近期藝人未婚懷孕和早前到港演出的Lady Gaga,教會和機構不是在報章賣廣告,就是開記者招待會,呼籲信眾抵制抗衡,猶如黑暗世代的明光。但對於牽涉信仰群體權貴者的凟職濫權、性侵犯的案件,卻從來沒有誠實公允地面對,遑論對被罪者和會眾甚至社會道歉。教會,至少是我所認識的香港教會是「信仰分裂」的。

    我所認識的教會,愈來愈沒有生命和能力。過去十年,我甚至覺得教會與那些為維護自己利益而張牙舞爪的鄉紳沒有太大分別。再多的大型聚會、再頻密的報章禱告、更多的高官藝員見證,只顯出教會勢利、看風駛里(注:無法輸入正字)。在教會內,沒有聖道,只有關係、網絡、利益、教牧相衛。教會已經淪落為既無異象、也乏品味的街坊福利會。 ..."
    http://greatest-dad.xanga.com/763370648/%E6%95%99%E6%9C%83%E5%BF%85%E9%A0%88%E6%82%94%E6%94%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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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What 孫寶齡牧師 wrote is correct but not new as the problem of 教會 already mentioned in Bible. Nothing has change much for over 2000 years.

      Here is the 2nd half of the passage:
      當然,我說的教會並不是那有由基督買贖、藉聖道洗淨的群體,而是那由「街坊組長」所操控的組織機器。這種組合產生的已經是結構性的罪,是將會不斷延續罪惡的機構。這不是說它會實實際際地行惡,而是合理化惡。最可怕的,是扭曲經文和信仰而合理化不義和剝削。這結構罪體,將聰明地、義無反顧地站在高牆旁邊,遠離那脆弱、愚拙的雞蛋,忘記教會的標記十字架(林前1至2)。

      為了鞏固福利會,街坊組長斷章取義地曲解經文,為要合理化罪惡、欺壓弱小、漠視不公。以下是常見的謊謬理由:
      1. 順服掌權者(無論他作了甚麼,他總是神所膏立的人)
      2. 家醜不外傳(不要失見證)
      3. 愛心(愛包容罪)
      4. 誰可以扔石頭(誰沒有罪呢?)

      這些年間,從政治議題到民生,信仰賦予的勇氣、憧憬、盼望和力量,有那些可以從教會瞥見?愈是不公、愈是懸殊的事件議題,教會愈是沉默,愈愛靠大邊。想來想去,我只想到一條出路
      信徒必須醒覺,打破結構罪體
      街坊組長必須悔改,不作自肥的牧人(以西結書34)
      求主憐憫,牧養我民

      明光社諸公:
      懇請就教會的黑暗發光發言。眼下的教會恐怕要比社會還黑暗。
      約翰福音九章39-4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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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文章看過,我也在FB上分享了。
      總之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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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那個勸受害者不要報警那個「教會牧者」,還是一個律師呢,O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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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Michael凌晨1:17

      a little bit correction, should be 孫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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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Michael凌晨1:17

      should be "a little corr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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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教會?早已成為新約聖經中被blame不停的「文士、法利賽人」之流矣...食之無味,棄之亦不可惜。廣府語話哉:面係人地畀,架係自己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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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最近的K小姐事件,更是令人對那些「牧者」怒火中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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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记得选特首前战况激烈的一个周末,他在电台上宣传他的talk show,说香港有说不完的话题, 若换了在澳洲就惨了,根本没什么话题好说. 那个周末也正好是陆克文要夺权的周末,整个澳洲战云密布. 他这一说,足以证明他的无知和目光如豆. 看不到的事情就以为不存在.

    冬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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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是政治大舞台,這個是事實;澳洲是小舞台,也不停有新戲上演。
      香港的怪事真的多,人心險詐之極;澳洲的奸黨政客也蠢過人,的確比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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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真係聽了兩次都不知道他想講什麼?好似怕兩邊不討好,不停地拖延時間...
    另外想分享另一個有關香港人對政治矛盾問題的視頻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Sm87ExPSQ&feature=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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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個「司徒夾帶」也是一個怪傑。
      近年冒起很多青年才俊,使我對下一代有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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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Cherrie 的評論實在精彩。條懵佬話醫學上冇證明同性戀係百分百天生ge…,不如話千分千、萬分萬啦?佢究竟明唔明問題ge嚴重性根本唔須要全數ge事實支持,只要證明有一個係天生ge,聖經ge教學義就已經企唔住腳。呢d小學生都具備ge推理頭腦,林牧師也欠奉。接著佢又話:「天生大晒咩?」你話係咪不知所謂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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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個「百分百」論證,爛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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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都連結了你的大作啊~~你寫好好笑~~~~

    btw,八卦妹我又睇多幾條林大牧師的video clips,條友真係真心膠黎架!一個幾廿歲大男人,唔識用腦仲以為自己好勁,又以為自己係神既使者要打救世人,他說的就是真理那樣,大大聲聲係度獻世,其實都幾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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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今日才睇到這段片,雖不完全贊成,但也唔覺得有以上說的這麼差吧?
    林的現場聽眾似乎是基督徒,他似乎並没有去評論為何同性戀是普世不當的行為。他是基督教立場指出,同性戀不是神喜悦的。他是鼓勵基督徒若有同性戀問題,不要找籍口不作出改變。
    非教徒可持不同意的立場,但不至於罵成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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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反同性戀」無所謂,他可以對教友講神不悅納,不要做就夠了。但是他擺出姿態用論證方式反駁「反反同性戀」,又講得這麼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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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Cherrie篇文咪插得應棍「其實講左咁耐佢都只是講,總之聖經話唔得就唔得啦!你地就係罪人啦!唔改就仆街啦!

      咁你講咁多野做乜春即!三十秒講完啦!」
      不過好多人睇唔明,以為人地群起攻擊佢個基督教,踩親佢個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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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毓民話呢條友淨得九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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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當傳銷的做傳教,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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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Christ,

    大牧師不一定要成為邏輯思辨大師, 只要教導忠於聖經就夠了。有時候太過故意從俗, 卻是反效果。

    現代人認為世間價值最高者是個體的權益, 但基督徒認為在個體之上有造物主的旨意凌駕, 這是最根本的差異。

    所以, 在這個前題之下, 信與不信的人永遠不能在論證中說服對方。

    不讚成不緊要, 但說話留有餘地不是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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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讚成同性戀不緊要,但說話留有餘地不是更好嗎?

      佢鬧人就做上帝既工,行上帝既義。人地鬧番佢就有人插干預宗教自由。
      正宗先撩者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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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聖經不需用邏輯來解釋, 那除非有神跡, 否則理性的人永遠都不可能信教架啦喎~

      "神擺明玩弄呢班人等佢地容易d落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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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有神,一切皆從祂而來,包括人的理智-----那麼神也會要求人好好使用它。
      舊約大多是故事,如何根據這些資料建立神學理論,需要推理法則。
      新約四福音有耶穌的行事和親口教導,怎樣詮釋也需要邏輯。其餘的使徒書信集已經是較成熟的神學理論和教條,論證一樣要邏輯,起碼要能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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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Chris,不是Christ。:)
    只怪他先講得這麼絕,把同性戀和癌症和天生殺人狂並列,而推理混亂不堪,不要說邏輯大師,連普通人的程度也及不上,大家才會同他鬥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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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哈,不自覺打了Christ, 見諒(both to you and Jesus Chri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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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那他為什麽之前那麽高調支持涉嫌貪污的同性戀者陳志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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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facebook. com/FULYL 強烈譴責林以諾牧師公開妖魔化並岐視同性戀者

    請like group~

    一同要求林以諾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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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看他以捍衛神道為己任,都幾難會道歉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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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退一步来讲:
    ,就算同性恋者不是“天生”而是“后生”的,那又怎样?
    我可以告诉你,我喜欢阅读文学、喜欢踢足球、看电影这些爱好,都不是“天生”的;
    反而是受到后天影响、耳濡目染之下,才喜欢文学、踢足球、看电影的。

    那因为我的爱好是“后生”的,你就要我“改掉”/“治疗”吗?
    肯定不会呀~
    除非你能证明我的爱好是不对的、破坏社会安宁、危害他人安全的等。。。

    反对同性恋者试图证明同性恋并非“天生”,来加强同性恋是可以“治疗”之说。。。
    大佬呀,没病没错,治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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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他這個論證的緣由,是這樣的:
    有人認為,起碼有一些人的同性戀傾向是天生的,所以我們不應強行改變之。
    林牧師的反駁是:「天生不一定就是對的,天生的心理病和生理病就不應置諸不理,需要治療。」
    這個論證第一步沒有問題。
    但是他偷換概念,把沒有論證過的「同性戀是一種病」代了入去!然後為「同性戀也需要治療糾正」的說法護航,就是強辭奪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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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口講包容,實際上口是心非,個樣都擺明唔包容,完全係假人假意,教會的人,跟本唔會去包容異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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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Chris兄:可否賜教,”柴玲的寬恕”一文内「別的不説,舊約的神有惡必懲,而且常常大開殺戒。」是出自舊約聖經哪ー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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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上帝殺人紀錄:

      耶和華將艾城(Ai)人民交給約書亞,殺斃連男帶女一萬二千。(《約書亞記8章18-24 節)

      耶和華將迦南人(Canaanities)和比利洗人(Perizzities)交以色列人手中擊殺了 一萬人。(《士師記》1章4節)

      耶和華將摩押人(Moabities)和比利洗人交以色列人手中擊殺了一萬人。(同上3 章28-29節)

      耶和華使以色列人拿刀殺死便雅憫人(Benjamin)二萬五千一百名。(同上20章35 節)

      以色列百姓,因作神像,耶和華遂令他們自相殘殺:各人把刀跨在腰間,見到 自己的弟兄,同伴,鄰舍就砍殺。被殺的有三千餘人。(《出埃及記》32章27至28 節)

      拿答(Nadah)和亞比戶(Abi' hu)向耶和華獻香,耶和華反而把他們活活燒死。(《利未記》10章1至3節)

      一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因為「咒詛聖名」,耶和華曉諭摩西把他帶到營 外用石頭打死。(同上24章10至15節)

      有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耶和華就下令:全會眾將他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民數記》15章32至35節)

      以色列人民對摩西不滿,耶和華就降瘟疫,擊死一萬四千七百人。(同上16章49 節)

      以色列人與摩押女子往來,並信奉了她們的神,耶和華就向以色列人降瘟疫:「那時遭瘟疫死的,有二萬四千人。」(同上25章9節)

      大衛數點百姓,耶和華不喜悅,便降瘟疫給以色列人,「民間死了七萬人。」(《撒母耳》下24章15節)

      暴徒參孫得耶和華之助,大肆殘殺 參孫娶非利士人為妻,他出了一個謎語給非利士人猜,後來謎語被猜中,「耶和華 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就下到亞實基倫擊殺了三十個人,奪了他們的衣賞給猜出謎 語的人。」其後參孫又和非利士人結怨,「參孫就大大擊殺他們,連腿帶腰都砍斷 了。」(《士師記》15章8節)

      非利士人欲圖報復,耶和華的靈又大大地感動了參孫,「他見一塊未乾的驢腮骨,就伸手拾起來用以擊殺一千人。」(同上1525節)

      可拉(Korah)和摩西意見不和。耶和華就「使地開口把他們和一切屬他們的都活 活的吞下去。」(《民數記》16章31節)

      「以色列眾人聽他們呼號,就都逃跑,說:『恐怕地也把我們吞下去。』又有火從耶和華那裏出來,燒滅了那獻香的二百五十 個人。」(同上16章34至335節)

      伯示麥人為了好奇心而圍觀耶和華的「約櫃」,耶和華竟然擊殺了「七十人加 五萬人。」(《撒母耳》上6章19節)

      一輛牛車載著上帝的約櫃,「因為牛失前蹄」,車子失去平衡,趕車的烏撒 (Uzzah)連忙伸手扶住約櫃。耶和華不但不感激,反而「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 他,他就死在上帝的櫃旁。」(《撒母耳》下6章7節)

      耶和華將埃及所有的長子和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光」。(《出埃及記》12章29節)

      埃及軍隊追趕以色列人,「耶和華把他們推翻在海中。水就回流,淹沒了車輛和 馬兵,那些跟著以色列人下海法老的全軍,連一個也沒有剩下。」(同上14章28節)
      以色列人和希實木王西宏(Sihon the king of Heshbon)交戰,耶和華擊殺西宏 的所有民眾,「將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申命記》2章32至35節)

      以色列人與亞摩利人(Amorities)對陣,耶和華從天上降大冰雹擊打亞摩利人,「被冰雹打死的,比以色列人用刀殺死的還多。」(《約書亞記》10章11節)

      「耶和華將立拿(Libnah)和立拿的王,交在以色列人手裏,約書亞攻打這城,用 刀擊殺了城中的一切人口,沒有留下一個」。(同上10章30節)

      以色列人攻打夏瑣(Hazor),「約書亞將夏瑣焚燒了。那些城邑所有的財物和牲畜,以色列人都取為自己的掠物。惟有一切人口都用刀擊殺,直到殺盡。凡有氣息的沒有留下一個。耶和華怎樣吩咐他僕人摩西,摩西就照樣吩咐約書亞,約書亞也照樣行。」(同上11章14節)

      基甸人(Gideon)和米甸人(Midian)對壘,耶和華使全營米甸人用刀互相擊殺。 (《士師記》7章22節)

      猶大人和亞捫人(Ammon)、摩押人(Moab)交戰,耶和華派伏兵擊殺他們,「屍橫遍地」。(《歷代志》下20章23至24節)

      以色列人不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就使迦勒底人(Chalde' ans)的王來攻擊他們,在他們聖殿裏用刀殺了他們的壯丁,不憐恤他們的少男處女、老人白叟。耶和華將他們都交在迦勒底王手裏。」(《歷代志》下36章17節)

      非利士人將約櫃運到迦特城,「耶和華的手就重重攻擊那城,使那城的人大大 驚慌」,「城中的人有因驚慌而死的,未曾死的人都生了痔瘡,合城呼號,聲音上達於天」。(《撒母耳》上5章11節)

      以色列百姓捕食野外鵪鶉,「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他們發作,用最重的災殃擊殺了他們。」(《民數記》11章32節)

      以色列人民橫渡沙漠,困苦不堪,因而發出怨言,「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同上21章6節)

      以色列支派中,基列雅比人(Ja' besh-gilead)沒有到耶和華面前獻墦祭(用人祭神),耶和華遂吩咐以色列會眾說:「你們去用刀將基列雅比人達婦女帶孩子都繫殺了。」(《士師記》21章1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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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漏了這個:一群童子取笑以利沙禿頭,以利沙「就奉耶和華的名咒詛他們 ,於是有兩個母熊從林中出來,撕裂他們中間四十二個童子。」(《列王記下》2章23至2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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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最「勁」那次,當然就是「使洪水氾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創世紀》章1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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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創世紀》6章1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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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漏了這個:一群童子取笑以利沙禿頭,以利沙「就奉耶和華的名咒詛他們 ,於是有兩個母熊從林中出來,撕裂他們中間四十二個童子。」(《列王記下》2章23至24節)

      這個頗為好笑,有教徒為了替耶和華開脫,居然說這是比喻、異象、預言而非真實發生的事,又有說撕裂只是傷害一下他們,不是虐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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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多謝兩位老兄。
    這是另一個研究結果,也可以參考:
    http://www.infidels.org/library/modern/donald_morgan/atrocity.html
    我相信這麼威猛的神,是猶太文化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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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多謝王教授、Heiman和Chris兄,令我眼界大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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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這篇文勁:
    林以諾的「閂埋門」邪論 http://dadazim.com/journal/2012/06/curse-on-chris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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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太陽底下無新事,牧師會攻擊同性戀都唔係咩野新聞,會引
      起大家的關注,可能林以諾多認佢,對於林牧師這人我一向
      認為佢唔係好人,奇怪會有人欣賞佢,大家了解這個人,就
      唔好浪費金錢睇佢d 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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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覺得 Krusk嘅意見比較中肯,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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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高水準文章,連結在此
      http://www.kurskhk.net/764085438/%E4%BB%96%E5%80%91deserve%E9%80%99%E5%80%8B%E9%A1%9E%E6%AF%94%E5%97%8E%EF%BC%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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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長青君, 所謂「出得來行,預了要還」,就算寫個小小的網誌,也是一樣。
      這麼高調傳教,講話又決絕,信心十足,一定逃不過受檢的命運。越出名風頭越勁,就越多人挑剔你。
      如果平日牙擦擦,居然犯上低級錯誤,會跌得更難看。
      這也是沒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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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一個牧師基於經文,判定事物的聖邪善惡,沒有問題,但也請不要千方百計把自己的宗教理論包裝得好像很有邏輯是個真理的樣子。」
      呢句一針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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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多謝Chris先生回應,很有智慧的話說。
      這種將傳教變到好似推銷既人通常唔會有水準,
      他們希望信的人越多越好,就盡量用淺明易明得信眾明白,受眾雖多
      但不代表有真材真學,如果心術不正遲早被人悉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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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其實問題在於信徙同非信徒對罪的理解唔同, 信仰所講既罪係指得罪上帝的罪而唔一定係對社會構成影響的罪, 至於林牧話同性戀等同殺人應該是指係上帝眼中係同等的罪,而唔係指非信徒眼中, 如果"同性戀等同殺人在上帝眼中係同等的罪"有好強的聖經根據,佢係信徙面前咁講似乎係無可厚非, 雖然我個人應該佢有D論證係不必要有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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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既然信仰所講既罪和社會講既罪不同,咁點解要將同性戀和殺人吸毒呢類有強烈反社會道德性質的事比,而唔係和不信神拜偶像這類沒有反社會道德性質的信仰罪來做比較?
      林以諾的propaganda顯而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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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他有講同性戀是「道德問題」,這就不止是宗教上的罪了。
    當然他可以辯稱是關上門同教友講的,兩者是一致的。
    問題來了,教友走出教堂,就是回到世俗社會,和所有人相處。
    一個宗教的道德,不等同整個社會的道德。
    而且基督教特別起勁去影響施於普世,包括教徒和非教徒的政策,不引起衝突者幾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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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各位網友,其實聖經上(哪章哪節?)有沒有講過神怎樣看待同性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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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請收看文末連結聖經研究生Howtindog的頻道,便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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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看了感覺得益良多,現實世界有料之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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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林以諾都算「威」囉,搞到傳媒都出手。見佢頭耷耷、慌失失咁出席 "光明頂" ,都幾狼狽。雖然兩位節目主持人冇去到盡,但左右夾攻,已經玩到佢謝,露晒洋相。經過今次教訓,佢應該知道今時今日ge群眾唔係沈默的羔羊,被人蝦完冇聲出。如果佢再犯眾憎,大夥兒一定見一鑊插一鑊,要佢冇好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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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轉行專職講棟篤笑啦,幾歪理都有人鼓掌。
    像黃子華的:「如果做到八九十歲仲要做,我不如去做中國領導人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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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Howtindog的修理林以諾我在其他貼,要佢更樣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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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轉行專職講棟篤笑……
      以佢的尊容真的吃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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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6月21日香港電台第一台〈自由風先由PHONE〉節目也談「林以諾牧師於教會談如何看待同性戀」(1907-1930時段)。節目內的嘉賓一致認為林牧的言論不恰當。
    http://programme.rthk.org.hk/channel/radio/programme.php?name=radio1/openline_openview&d=2012-06-21&p=1069&e=182386&m=epis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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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其實看完林牧師的片段,和網上各方的comments後,作為一名基督徒,心情真是極奇復雜
    我全家人都是基督徒,我一出生就回教會,可說是正宗”耶撚”,但我的教會由我小到大都沒有灌輸”同性戀是罪”,”同性戀必下地獄”的概念給我,對於同性戀,我也有自己的看法
    理性而論,不論同性戀是天生或是後天形成,都是不能強迫改變,好像”直”的人也不強行變做”戀”,再者,有愛不一定有性,正如正常異性戀夫婦亦可因某原因而不去,或不能行房,因此同性戀在”違反自然”這論點上不成立,此外,誰能清晰地介定人和自然的關係呢?人根據自己意念做事不就是自然嗎?
    道德而論,我絕對贊同同性戀是兩情相悅,沒有危害到別人,不能與人獸戀相提並論,再者,在道德層面上根本沒有對錯之分,只有主觀上的應否,對我而言,我持著的是”人絕對應該有相愛,愛和被愛的自由
    信仰而論,我深信聖經的一句話 –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約翰一書4:19)” 我們彼此有愛,不只是戀愛,還有父母愛,兄弟姐妹愛,友愛等,不論同性異性,都是由神而來的愛,上帝不會因為你把你的愛給予同性而不愛你,可惜,在同性戀的問題上,一些牧者常引用羅馬書1:26-27來譴責同性戀者,(以下純粹個人查經反省,也請尋求經文一同探討: 羅馬書1:21-27),其實這段經文是要從21節開始讀起: (和合本version) “21: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到24節:”所以,神任憑他們…..”和26節”因此,神任憑他們……”,從整段經文來看,24和26的”所以”和”因此”這兩個連接詞才是重點,人被神所滅,其實是因為人故意不認識神(21節),同性戀的出現只是過程中的一部份,並不是主因,如果只拿26-27節來解讀,未免有斷章取義之成份
    簡單就以上三個方面而言,作為基督徒,應做的是盡本份傳福音給身邊任何性取向的朋友,同時接納他們,因為聖經中最清楚易明的信息是”信我者必得救”(在羅馬書1:21-27也可間接體驗得到),而不是”同性戀必下地獄”,所以幫助非基督徒相信基督教才是我們應做的事,而非”令戀變直”
    其實打這篇comment是想表達:請大家不要以偏概全,或盲目地質疑香港基督徒的信仰,和各教會的辦事手法,因為並非所有基督徒也持同一信念,基督教之廣,絕對不能以偏概全,可能你會不滿某位教徒的言論或行為,但請千萬不要對基督教產生厭惡,例如你對Obama的某篇speech產生反感,難道你能夠討厭美國以及所有美國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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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多謝你作為基督徒的詳細意見,相信大家都appreciate的。
      很多人對同性戀有誤解,以為同性戀=男同性戀=對所有男人都有慾念=肛交,別無其他。事實當然不是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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